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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

2026中国海洋经济行业: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科技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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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海洋经济在中国经济版图中,常被简化为“渔业+航运+盐业+油气”的集合,被视为陆域经济的附属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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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海洋经济在中国经济版图中,常被简化为“渔业+航运+盐业+油气”的集合,被视为陆域经济的附属与延伸。然而,全球地缘格局演变、资源约束趋紧与科技革命突破,正合力将海洋推向前台,使其成为关乎生存空间、资源安全与科技领先的终极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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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陆域资源环境约束下的“蓝色突围”必然性。 中国以有限的陆域资源承载了巨大的人口与经济总量,关键矿产资源、蛋白质供给、发展空间均面临紧约束。广袤的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油气资源、矿产资源(如深海多金属结核)以及取之不尽的可再生能源(风、浪、潮、温差)。向海图强,不是选择,而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刚性需求。海洋提供了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与资源安全的战略备份。

其次,是维护国家安全与战略通道的“生命线”意识强化。 绝大部分国际贸易通过海运完成,关键海峡与航道的安全畅通,直接关系到经济命脉。发展强大的海洋装备、智能船舶、港口物流、海洋监测产业,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构筑 “海上钢铁长城”、保障供应链韧性的基石。经略海洋,从未像今天这样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

再者,是全球科技竞争开辟的“新赛道”属性。 海洋,特别是深海,是极端环境,也是科技创新的天然试验场和高地。深海探测、海洋工程、海洋生物基因、海水淡化、海洋碳汇等领域的突破,不仅能催生全新的产业群,更能牵引材料科学、智能传感、机器人技术、生物技术等一系列前沿科技的进步。谁主导了蓝色科技,谁就掌握了未来产业升级的主动权。

因此,面向“十五五”的海洋经济专项规划,其立意必须超越行业范畴,提升至国家核心战略的高度。它关乎生存空间拓展、资源永续利用与科技自立自强。正如中研普华在《中国蓝色经济战略路径与产业生态系统研究》系列报告中所强调的:“‘十五五’将是海洋经济从‘行业管理’转向‘国家战略经营’的关键分水岭。其发展逻辑必须从‘利用海洋’升华为‘经营海洋、融入全球海洋治理’。”

二、 现状扫描: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三维度”挑战

尽管战略地位空前提升,但中国海洋经济在迈向高质量、深层次发展的道路上,仍面临来自技术、生态与治理维度的严峻挑战,这构成了产业规划必须直面的现实起点。

1. 技术维度:“浅近海”依赖与“深远海”能力的鸿沟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活动仍高度集中于近海海域:近海养殖、沿海旅游、近岸工程、浅水油气开采等。而对于深远海的战略性开发能力存在明显短板:

装备自主化:高端海洋调查船、深海钻探平台、大型深海养殖工船、极地航行船舶等核心装备的自主设计、核心配套和运营经验仍有待加强。

探测未知性:对深海极端环境下的生物基因资源、矿产资源的勘探、评估和取样技术,与领先国家存在差距。

工程极限挑战:超深水油气开发、深海空间站建设、海底数据中心布放等极端海洋工程能力尚在追赶。

2. 生态维度:开发强度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博弈

近海海域承受了巨大的环境压力:陆源污染、养殖自身污染、航道航运风险等导致部分海域生态退化。未来的海洋开发,必须在生态红线内进行:

可持续捕捞与养殖:如何平衡渔业产量与海洋渔业资源可再生能力?如何发展环境友好、饲料转化率高的深远海智能化养殖?

绿色航运与工程:如何在全产业链推广使用低硫燃料、岸电、新能源船舶,减少航运碳足迹?海洋工程如何实现绿色施工、生态修复?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海洋碳汇(蓝碳)的计量、监测、交易机制如何建立?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如何形成市场化激励?

3. 治理维度:多头管理与系统协同的“碎片化”困境

海洋事务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外交、军事等多个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多个层级。在产业发展上,容易出现:

规划衔接不畅: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产业规划之间可能存在不协调,导致用海矛盾。

数据信息孤岛:海洋环境、资源、航运、气象等数据分散在不同部门,未能有效整合形成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透明海洋”大数据平台。

国际规则参与:在深海采矿、公海保护区、北极航道利用等全球海洋治理新兴议题上,中国的规则制定话语权和商业存在有待加强。

面向“十五五”及更远的2030年,海洋经济的发展将不再是单个产业的线性增长,而是围绕“认知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三大主线,构建一个相互关联、循环增强的 “产业集群生态系统” 。我们预见,其核心架构将体现为“三群一链”。

1. 海洋探测与装备产业集群: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科技先锋

这是整个海洋经济发展的“眼睛”和“手脚”,是投资的技术基石。

高端探测装备:包括水下滑翔机、自主水下航行器(AUV)、深海原位实验室、卫星海洋观测等,实现对海洋动力、生态、资源的实时、立体、高清感知。

智能海洋工程装备:包括智能化铺管船、大型海上风机安装平台、深海采矿系统、海洋机器人等,为资源开发和空间利用提供“重器”。

绿色船舶与港口装备:重点发展LNG动力、甲醇动力、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以及港口自动化装卸、岸电设施等。

中研普华在《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链国产化路径与投资机会》报告中分析:“该集群的发展遵循‘装备牵引应用,应用反哺装备’的螺旋式上升规律。投资应聚焦于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并具备明确应用场景验证路径的专精特新企业。”

2. 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产业集群:从“初级开采”到“高值转化”的价值跃升

这是将海洋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的主体。

蓝色生物产业:超越传统捕捞与近海养殖,迈向深远海智能化规模养殖(如深海网箱、养殖工船),以及海洋生物医药(从海洋生物中提取创新药物、医用材料)、海洋功能性食品、海洋生物酶制剂等高附加值领域。

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海上风电是当前主力,并向深远海漂浮式风电、海洋能(潮汐能、波浪能)发电、海上光伏等多元化拓展。同时,探索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等融合发展模式。

海水综合利用与矿产开发: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低成本化,并向海洋化工元素提取延伸。审慎、环保地开展深海矿产资源勘探与技术储备。

3. 海洋空间与新兴服务产业集群:从“运输通道”到“立体空间”的场景革命

这是拓展海洋经济外延、提升服务能级的关键。

海洋旅游与休闲:从传统的滨海观光,升级为海岛度假、海洋研学、水上运动、潜水探险、邮轮游艇等体验式、个性化消费。

海洋交通运输与物流:发展智慧港口、多式联运,提升航运服务业的增值能力(如航运金融、保险、仲裁、信息服务)。

蓝色数字产业:构建“海洋数字孪生”,发展海洋大数据服务、海洋通信与导航(如北斗海洋应用)、海底数据中心等新业态。

贯穿“三群”的“一链”:海洋生态文明与碳汇价值链

这不仅是约束条件,更是全新的价值创造链条。通过发展海洋生态修复技术、监测技术,建立蓝碳计量与交易体系,将海洋的生态价值转化为可核算、可交易、可投资的经济价值,为整个海洋经济披上绿色的、可持续的“金色外衣”。

四、 “十五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驾驭“深蓝”的智慧与定力

对于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布局海洋经济的企业而言,这既是历史性机遇,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投资战略需要兼具战略雄心与专业审慎。

1. 赛道选择:遵循“政策牵引、科技驱动、市场验证”的铁三角

紧密对标国家规划:深入研究国家及沿海省市“十五五”海洋经济相关规划,将投资方向与“海洋强国”、“双碳目标”、“种业振兴”等国家战略明确支持的领域(如深海科技、海上风电、海洋种业、蓝碳)对齐,这是获取政策支持和规避风险的前提。

深度绑定技术源头:海洋经济是技术密集型经济。无论进入哪个细分赛道,都必须评估自身或合作伙伴是否拥有或能获取关键核心技术。与顶尖涉海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是降低技术风险的捷径。

寻找可复制的商业模式:海洋项目往往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在启动大型项目前,应通过小规模试点、技术中试等方式,验证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例如,深海养殖可先通过近海试验平台验证技术,再推向远海。

2. 模式创新:拥抱“平台化、融合化、绿色化”新思维

平台化投资与运营:对于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大型海洋工程,可以探索“平台公司”模式,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共同投资,分摊风险,共享收益。

融合化发展:积极设计“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生态旅游”、“智慧港口+冷链物流+跨境电商”、“海水淡化+盐化工+新材料”等融合项目,实现“一域多用”,提升单位海域面积的经济产出和抗风险能力。

绿色化贯穿始终: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标准深度融入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全流程。这不仅是对监管要求的响应,更是未来获取低成本绿色金融、赢得社会认可、确保长期运营许可的核心竞争力。

3. 风险管控:正视“四高”特性,构建多维防线

海洋投资具有 “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长周期” 的鲜明特征。

自然风险:台风、风暴潮、海冰等海洋灾害的应对方案和保险覆盖必须完备。

技术风险:对核心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必须有第三方权威评估,并准备备用技术方案。

市场与政策风险:如海上风电补贴退坡后的平价上网能力、国际渔业资源管理政策变动等,需在财务模型中进行压力测试。

地缘政治风险:在公海、极地等区域的开发活动,需充分研究国际法规和地缘政治态势。

4. 合作网络:融入国家战略与区域生态

单打独斗难以驾驭深蓝。企业应主动寻求:

与国家队协同:与国有的航运、港口、油气、造船等龙头企业合作,参与其主导的重大项目。

融入区域生态:根据项目地点,深度融入所在地的海洋经济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政策平台,享受制度创新红利。

开展国际合作:在技术研发、装备采购、市场开拓等方面,与拥有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国际机构、企业开展合作,但在核心领域必须坚持自主可控。

结语

海洋,是生命的摇篮,也是未来的粮仓、药库、能源基地和战略空间。一份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的《2025-2030年中国海洋经济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五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其价值在于,它系统地回答了一个时代命题:在一个陆域资源紧约束的星球上,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如何科学、和平、可持续地开启“蓝色文明”的新篇章。

它指引企业,投资海洋不是简单的“下海捕鱼”,而是需要系统性的科技储备、严谨的工程能力、长期的资本耐心和深刻的生态敬畏。它启示地方政府,发展海洋经济不是搞“围海造地”,而是需要精细的空间规划、创新的治理机制和开放的区域协作。

中研普华依托专业数据研究体系,对行业海量信息进行系统性收集、整理、深度挖掘和精准解析,致力于为各类客户提供定制化数据解决方案及战略决策支持服务。通过科学的分析模型与行业洞察体系,我们助力合作方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优化运营成本结构,发掘潜在商机,持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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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前2个月赔付支出同比增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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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坚持不打折!北部湾保险1.46亿股股权第三次被摆上“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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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经历两次流拍之后,北部湾保险部分股权第三次被摆上“货架”。 来自阿里拍卖平台的信息显示,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天成”)所持有的北部湾保险1.46亿股股权正处于拍卖进行中,评估价与起拍价均约2.03亿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拍卖被打上“变卖”字眼,且变卖周期为60天。按照竞价规则,一旦有人出价,即进入24小时倒计时。但在中小险企股权普遍遇冷的大背景下,该笔股权三次被挂上拍卖平台,起拍价坚持不打折。截至记者发稿,该笔股权拍卖有596次围观,7人设置提醒,0人报名。 9.73%股权遭司法拍卖 长江天成是北部湾保险第五大股东,持有1.5亿股股权,占比10%。以北部湾保险总股本计算,此次被拍卖的1.46亿股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73%。目前,长江天成所持北部湾保险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由于长江天成成为被执行人,北部湾保险股权因此被司法拍卖。 成立于2002年的长江天成,其业务主要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政府基础设施投建等领域,2018年,该公司向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双方于2018年8月签订合同,约定以长江天成持有的北部湾保险10%股权的2.7%(405万股)提供质押担保。 后因经营融资需要,长江天成又分别于2018年9月、2019年6月与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担保,累计将其持有北部湾保险的10%股权(15000万股)中的97.3%(14595万股)进行质押反担保,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今年3月末,长江天成作为被执行人,所持北部湾财险1.46亿股首次被摆上拍卖台。彼时,该笔股权定价约2.03亿元,后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两个月后,该笔股权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同样的起拍价进行二度拍卖,最终仍然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北部湾保险三次拍卖价格都与评估价相同。而从以往中小保险公司在司法拍卖平台或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信息来看,一般情况下,起拍价均在评估价基础上打折,二次拍卖还会在首次拍卖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打折。 例如,此前华安财险1.95亿股股权二拍起拍价为5.91亿元,价格较一拍的7.39亿元打了8折;安诚财险约1.71亿股股权起拍价每股约为1.12元,而评估总价值每股股份为1.6元;复星联合健康19.5%股权的市场评估价值为约2亿元,而起拍价则为1.4亿元;中民投资本持有的2.69亿股长城人寿股份被公开拍卖,评估价为3.23亿元,起拍价为2.27亿元。 “尽管前两次拍卖流拍,但北部湾保险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依然维持不变,没有按照常规做法打折,这可能超出了市场对该股权的心理价位,降低了吸引力。”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且这部分股权处于质押状态,潜在买家可能会顾虑到股权背后的债务问题和可能涉及的法律复杂性,也会影响其投资决策。 在李文中看来,连续流拍的历史记录以及市场对中小险企股权的普遍冷淡态度,北部湾保险此次拍卖的成功率并不高。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雷博亦认为,该笔股权想要成功找到接盘方并不容易,一方面所拍卖股权本身占比较小,构不成战略投资者,难以获得话语权。另一方面,虽然北部湾保险去年实现了盈利,但此前连续两年出现较大亏损,企业经营是否彻底好转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这也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超3成股权被股东质押 除长江天成所持1.5亿股被质押外,北部湾保险第二大股东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亿股,占比20%,以及第六大股东广西平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9000万股,占比6%,均处于质押状态。三家股东合计质押股权5.4亿股,占全部15亿股股份的36%。 “股权质押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而言,民营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更普遍,因为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相对较窄,而保险公司股权是质量相对较高的质押标的,质押率比较高,更容易获得高额低息的融资,险资股权质押融资是很多拥有险资股权民营企业的选择。”陈雷博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但若个别股东有过于激进的质押融资行为,会影响保险公司股权稳定性。 除此之外,李文中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高比例股权质押也容易被解读为股东对公司的未来缺乏信心或者股东出现资金紧张局面。这一方面影响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客户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公司追加资本的难度,制约公司发展。 在李文中看来,北部湾保险需要加强同相关股东之间的沟通,尽可能减少股权质押的情形,制定股权质押被执行的预案,避免对公司经营造成冲击。 北部湾保险在今年一季报中也指出,因大股东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权比例超过50%,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限制其相关表决权,督促股东遵守承诺尽快解押或压降质押比例。股东长江天成因民事诉讼纠纷,被有关法院重复冻结,公司密切监测股权变动情...
暴雨导致车辆受损,油车、新能源车该如何理赔?

暴雨导致车辆受损,油车、新能源车该如何理赔?

6月24日10时,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这也是今年以来我国首个暴雨红色预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我国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广东、广西、安徽、福建、湖南等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记者从业内获悉,人保财险、平安产险、阳光财险、众安保险等多家险企展开理赔救援服务。数据显示,截至6月23日,人保财险广东、福建、广西、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等10家分公司共接报案1.16万件,已快赔预赔超6500万元;截至6月25日9时,本次南方暴雨,平安产险共接到客户报案超5500件,预估理赔金额超1.1亿元。 作为家庭和个人的重要财产之一,每逢暴雨来袭,汽车的报案数量都会激增。那么车辆因暴雨被淹受损,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吗?行驶时遇到大雨,车主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遇到暴雨时,无论是新能源车还是燃油车,应寻找高地或者安全地带避雨。若在必须涉水的情况下,要充分观察积水深度和路面情况,确保水深不超过车辆的安全涉水深度。 汽车遇水之后怎么办? “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拓展了车险的保障范围,增加了发动机涉水的保险责任。”众安保险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购买车损险即可获得因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的保障。 虽然车险的保障很全面,但是业内人士却不建议车主在极端天气出行。“如果遇到暴雨,无论是新能源车还是燃油车,应寻找高地或者安全地带避雨。若在必须涉水的情况下,要充分观察积水深度和路面情况,确保水深不超过车辆的安全涉水深度。”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燃油车,如果必须通过积水区域,应保持低速行驶,避免水浪进入发动机进气口或车辆底部的电池和电机部位。在涉水过程中,保持油门稳定,避免停车、换挡以减少车辆熄火导致的发动机进水风险。 若是道路水位上升太快,汽车进水了,车主该怎么办? “汽车进水分两种情况。”某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其中,若车停在道路上、车库,路面积水导致车辆发动机进水是可以理赔的。 如果在水位不深的情况下,车主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指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水位急速增长,应迅速逃离,拍照或录像记录车辆损坏情况和积水情况,以便作为理赔的依据。 车主逃离进水车辆后,即便汽车被洪水冲走,保险公司也会进行勘查核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业内人士建议,车子被冲跑,先报案,等雨停找车,找到了报保险公司定损,找不到就请警方出证明,找保险理赔。 据悉,众安车险已推出视频理赔服务。针对近期暴雨频发,众安车险推荐客户使用视频理赔,体验有温度的理赔服务。一键发起视频报案,快速定位出险地点,减少查勘等待时间。对符合水淹车的出险客户,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手续和单证。对有需要的车主,积极调派周边救援资源,为爱车保驾护航。 “二次点火”造成发动机损伤,不在理赔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如遇车辆水中抛锚,车主应避免试图再次启动发动机,在车辆被淹情况下强行启动可能造成发动机进水,进而造成发动机二次损坏,根据保险条款,该行为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险赔付范畴。 “如果在水中‘二次点火’对发动机造成损伤,属于‘损失扩大’的责任免除情形,不予理赔。”另有险企从业者表示。 对此,众安保险相关负责人也建议,发现险情后立即报案,一旦发现车辆进水,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联系施救;如果安全条件允许,对车辆的损坏情况进行拍照,作为理赔的证据;如果车辆在水中熄火,不要尝试重新启动发动机,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请求保险公司的拖车服务,将车辆拖至安全地点;由专业的维修人员检查车辆的损坏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修。 众安保险相关负责人提示,如被淹后发动机熄火,一定不要再启动发动机,否则会引起发动机损坏。纯电车的电池和电气系统具有较高的防水等级,可以在一定深度的水中短时间安全行驶。如果发现车辆出现异常现象,如电机过热、电池系统短路等,应该立即停车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当前极端天气频发,车主遇到的风险也在逐步增加,业内人士建议,车主一定要配齐主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和三者险。同时,要配齐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及座位险。除此之外,还可以配置一些意外险。 【作者:袁园】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财险公司成药品销售通道?监管要求开展自查

财险公司成药品销售通道?监管要求开展自查

(原标题:财险公司成药品销售通道?监管要求开展自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险+医药”的合作模式再迎监管。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7月25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保险行业人士处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金融监管局和财产保险公司开展自查行动,自查范围为短期健康险业务,并要求各财险公司于8月31日前报送自查报告。 《通知》显示,近期,监管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的合作过程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 此外,一些财险公司通过调整等待期设置、人为调整理赔发生等方式,营造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保费收入与药品开支不同、部分被保险人不出险等表面看起来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违规行为更加隐蔽。 因违规操作具有隐蔽性,此次排查范围的重点是财险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合作开展的相关业务。 据了解,排查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二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三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短期健康险业务,监管部门已下发了多份规范文件。 2022年8月,原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财产险公司下发了《关于部分财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指出“药转保”产品问题,即部分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开展合作过程中,用特定药品团体医疗保险方式承保客户因已确诊疾病发生的后期药品治疗费用。 2023年11月6日,针对短期健康险,监管部门连发两份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其中《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通过随意调整精算假设等方式改变短期健康险产品的费率结构,严禁出现“0费率”等各类明显不符合精算原理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健康保险功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开展,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提示》对产品责任设计、销售告知、互联网承保业务、保险条款内容调整变化等方面做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