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镜律师观察 | 保护“吹哨人”就是保护民营经济

49706
2026年01月30日

(原标题:黑镜律师观察 | 保护“吹哨人”就是保护民营经济)

黑镜律师观察 | 保护“吹哨人”就是保护民营经济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杨洋/文

2025年末,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颁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将举报奖励的上限显著提高至一百万元人民币。这一以“百万重奖”为标志的新规,迅速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近期,南方周末发布的《百万元重奖“吹哨人”,能让更多内部人站出来?》一文,进一步对我国“吹哨人”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引发了广泛的社会思考。

然而,放眼全球的反舞弊实践,一个根本性问题随之凸显:单纯的经济激励,即便是百万元的封顶奖励,是否足以抵消内部知情者因举报行为所面临的职业生涯中断、人身安全威胁乃至法律追诉的巨大风险?

近年来,腾讯、字节跳动等头部企业频频通过公告形式自曝内部舞弊事件,将涉案员工移送司法机关,其背后线索的来源,往往正是那些承受着巨大压力的内部“吹哨人”。

因此,构建一套激励有效、保护周全的“吹哨人”制度,已超越了单纯的企业管理范畴,成为关乎民营经济能否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维护的系统性工程。

从“激励金额”到“保护实效”

证监会新规首次明确“百万重奖”,其积极意义应当肯定。奖励比例从罚没款的百分之一提升至百分之三,奖金上限从原有的三十万元或六十万元统一大幅提高至一百万元。这无疑是对过去激励力度不足问题的一种回应。

然而,自2014年《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确立有奖举报制度以来,12年间在证监会官网公开的奖励案例仅有寥寥8起。从这些有限的案例来看,对“吹哨人”的激励不足曾是常态,而“吹哨人”却长期面临被打击报复的显著风险。不过,新规通过上调奖励比例和上限,意图扭转这一局面。

将视野转向国际,美国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制度参照。肇始于2002年安然、世通丑闻后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与2010年金融危机后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共同构筑了美国资本市场“吹哨人”制度的核心框架。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罚金分成”模式与奖励上限的开放性。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吹哨人”可获得的奖励为监管机构通过其线索所收取罚金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

相较于我国一百万元的奖励上限,差异不仅在于数字的悬殊,更揭示了制度理念的不同:我国的制度在相当程度上仍将举报视为行政执法的“辅助线索来源”,而美国的实践则更倾向于将“吹哨人”制度塑造为一种市场化的“自律监管核心机制”。

在保护机制方面,新规展现了明确的进步意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要求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并强调收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应限于“实现奖励目的的最小范围”。第二十三条更是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阻拦、限制或者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这些条款直指举报人最为担忧的身份泄露与职场报复问题,值得肯定。

然而,原则性规定如何转化为周密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仍有待观察。在熟人社会与高度组织化的企业内部,通过非正式渠道施压、边缘化甚至构陷举报人的风险,远非一纸禁令所能彻底根除。

相比之下,《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806节为公众公司雇员提供了更为坚实且可诉诸司法的保护。该法条规定,雇主不得因雇员合法地向联邦机构、国会成员或公司内部更高职权者提供涉嫌违反证券欺诈相关法律的证据或协助调查,而对其采取解雇、降职、停职、威胁、骚扰等任何歧视性行为。遭受报复的雇员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工部申诉或直接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获得的救济包括复职、欠薪(含利息)、补偿特殊损害以及律师费等。这种将反报复保护上升到可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层面,为举报人构筑了强大的司法后盾。

从“激励金额”到“保护实效”,我国“吹哨人”制度的升级之路,关键或许不在于奖励金额的持续攀升,而在于能否借鉴成熟经验,推动制度理念从“行政补充”向“市场自律”演进,并着力构建独立于行政体系的奖励基金、强化可司法化的反报复保护条款,以及在更高层级的立法中固化这些保护原则。唯有如此,方能让内部知情者不仅“心动于奖”,更能“安心吹哨”。

制度实践的中国式挑战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的修订,承载着破除“12年间仅8起公开奖励”这一局面的深切期望。

新规在奖励门槛、保护措施和办理程序上的优化,体现了监管层鼓励举报、强化执法的决心。然而,将文本上的进步转化为现实中踊跃的举报与高效的查处,仍需克服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与实践挑战。

首先,奖励的吸引力与确定性面临双重考验。

尽管奖励上限提至百万,但相较于举报人可能付出的职业生涯中断、人际关系破裂乃至人身安全风险,其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尤其是对于涉及核心管理层、关乎企业存亡的重大舞弊案件,知情者所掌握的线索价值可能极高,但面临的报复风险也极大。此时,封顶的一百万元奖励是否足以激发其良知与勇气?

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与第二十条,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其发放需“根据奖励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情况和当年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这意味着举报人何时能拿到奖金,不仅取决于案件罚没款是否足额入库,还受制于年度财政预算的审批流程,存在显著的不确定性与延迟风险。

实践中,被罚上市公司拖延缴纳甚至拒不缴纳罚款的情况并不鲜见,这进一步动摇了奖励的确定性。举报人可能面临漫长的等待,甚至因预算问题或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获得奖金,这无疑会挫伤潜在的举报意愿。

其次,保密承诺的“防火墙”能否真正筑牢,是“吹哨人”决定是否站出来的心理基石。

新规对身份信息保密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匿名管理”“最小范围”收集信息,并对泄露者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这些规定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践层面,保密挑战依然严峻。在人情社会与紧密的组织结构中,通过调查询问的范围、内容、接触人员,甚至奖金发放的财务流程,都可能无意中泄露信息源。

尽管新规第二十三条禁止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举报,但企业若通过冷落、边缘化、调至不重要岗位等隐性手段进行“软报复”,监管机构如何及时发现、界定并有效干预?

举报人往往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其举报行为本身就使其与企业站在对立面,如何确保其在漫长的调查与后续职业生涯中持续受到保护,是新规落地面临的最大考验之一。

再者,制度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存在现实障碍。

新规第七条要求举报线索需“提供可供核查的具体事实和客观证据”,这对于非专业调查人员的内部员工而言门槛不低。

实践中,多数举报人可能仅知晓可疑迹象或片段信息,难以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如何评估此类线索的初查价值,避免因证据门槛过高而将有效线索挡在门外,需要监管机构拥有专业的研判能力和一定的容错空间。

此外,新规第十条规定“线索处理单位不另行就线索处理情况答复或者告知‘吹哨人’”。这一旨在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干扰的规定,在保护举报人知情权与参与感方面可能存在负面影响。举报人在提供线索后便陷入“黑箱”状态,无法知晓进展,容易产生焦虑和不信任感,进而影响其后续配合调查的积极性。

为突破这些困境,未来的制度进化可沿着几个方向探索。

其一,推动更高层级的立法保障,例如在正在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可以专章或专条明确“吹哨人”的权利、保护措施与救济途径,提升保护力度。

其二,探索设立相对独立的“投资者保护举报奖励基金”,其资金来源于证券违法违规罚没款的一定比例提成,实现资金的自我造血与独立运作,减少对财政预算的依赖,提高奖励发放的效率和确定性。

其三,可由证监会牵头,制定更为细化的举报线索受理、评估、反馈(在不影响调查的前提下)与保护的操作细则,特别是针对“软报复”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理程序,让保护条款真正“长出牙齿”。

“吹哨”行为与商业秘密的冲突

“吹哨人”制度的核心悖论在于:最有效的举报往往需要提供足以揭示违法行为的内部文件、数据或沟通记录,而这些材料恰恰可能是企业采取严密保护措施的“商业秘密”。

举报人于是陷入两难:恪守保密义务,则举报可能因证据不足而石沉大海;提供关键证据,则随时可能面临企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为依据提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民事索赔,甚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厘清合法举报与侵权行为的边界,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善意举报人构建一个清晰的“法律安全区”,是“吹哨人”制度能否真正破局的关键。

当前,法律层面在此问题上仍处于模糊地带。2025年4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和协助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组织和个人保密。”这一条款体现了保护举报人的原则性立场。

然而,它并未正面回答一个核心问题:举报人为了向监管部门揭发其他违法行为(如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商业贿赂)而不可避免地披露、提供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是否应当因此被豁免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仅提及“不得捏造商业秘密侵权事实诬陷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但对于“正当举报”与“侵权披露”的界限,缺乏可操作的界定标准与豁免规则。

从法理与实践角度看,善意举报应当获得责任豁免的空间。

首先,从行为性质分析,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本身具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正当性。一个行为即便在形式上符合某一罪名的构成要件,但如果其目的是为了制止一个具有更大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则该行为可能因缺乏违法性而不构成犯罪。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来看,保护商业秘密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鼓励创新。而当商业秘密成为掩盖重大违法犯罪的工具时,对此类“秘密”的揭露,在更高层面上符合公平竞争与公共利益的终极目标。

然而,实践中企业以“侵犯商业秘密”为武器反击举报人的风险真实存在。企业可能主张,无论举报内容是否属实,举报人未经授权披露公司内部信息的行为本身已构成侵权,并借此对举报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巨额赔偿,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施压。这种法律对抗不仅消耗举报人的时间、金钱与精力,更对其形成巨大的心理威慑。

因此,构建明确的“吹哨人”商业秘密责任豁免机制已刻不容缓。这需要在立法或司法解释层面进行精细设计。

首先,应明确豁免的适用条件,可考虑设定以下标准。其一,举报人基于合理理由相信存在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其二,举报对象为法定的监管机构、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其三,披露的信息与所举报的违法行为直接相关,且是为说明情况所必要的最小范围;其四,举报人并非出于恶意诬告、诋毁商誉或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的目的。

其次,应探索建立程序性的“安全港”规则。例如,监管机构在接收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举报材料时,可应举报人要求,出具载明接收时间、内容摘要的保密接收凭证。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中,该凭证可作为举报人行为具有正当目的、已向法定机关披露的关键证据。同时,监管机构自身在处理此类举报时,应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最终,理想的解决方案是在《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正式稿,或未来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时,增设专门条款,明确规定:为举报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之目的,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只要非出于恶意,即使该信息构成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提供者既不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也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此即所谓“基于公共利益的披露豁免”。唯有划出这样一条清晰的法律红线,才能让潜在的“吹哨人”放下对“秋后算账”的最大恐惧,敢于运用其掌握的关键信息,履行社会监督责任。

企业治理的反舞弊生态

在强监管与法律高压的宏观背景下,民营企业的反舞弊斗争早已超越了个案查处的范畴,演变为一场关乎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免疫力”建设。

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防”的范式转移,要求企业构建一个融制度刚性、渠道畅通、技术赋能与文化浸润于一体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内部“吹哨人”不再是被动等待的线索来源,而是被主动培育、积极鼓励和严密保护的反腐同盟军。

2026年1月23日,腾讯发布《腾讯集团反舞弊通报》。根据通报,2025年全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七十余起,九十余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其中二十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十余名涉案的外部人员也被公安机关一并抓捕。

以腾讯为代表的企业反腐实践表明,企业反舞弊体系本身就是对全社会“吹哨人”生态的有力支撑。腾讯的反舞弊体系提供了一个系统化建设的范本,其支柱可概括为三个方面:清晰的准则、通畅的渠道与技术化的能力。

首先,以《腾讯阳光行为准则》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将“正直”价值观转化为毫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六条高压线内容具体、指向明确,通过全员培训、入职教育、持续宣导,深入人心。它不仅仅是禁令清单,更是行为指引。其中关于“商业贿赂及职务侵占”的规定,直接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实现了企业内部规范与国家法律的无缝衔接。

其次,多渠道、受保护的举报机制是这一体系的神经末梢。腾讯公开了包括专项邮箱、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微信公众号在内的多种举报途径,并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和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同时“严厉禁止报复举报人、证人及调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腾讯的内部举报渠道及保护承诺,将法律赋予公民的举报权利与寻求保护的权利,转化为了企业内部可执行、受保护的具体操作路径。

第三,技术驱动的主动发现能力,标志着企业反舞弊从“被动接收”走向“主动扫描”。腾讯在其通报中透露,已“通过自建的多个AI分析工具构建了动态风险模型”,在业务流程中主动扫描风险。这种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持续监控,能够发现人力难以察觉的异常模式,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这不仅提升了效率,更与内部举报机制相辅相成,共同织密了监督网络。

一个有效的体系必须形成从预防、发现、查处到教育的完整闭环,文化则是贯通闭环的灵魂。企业内部“不容忍舞弊”的文化氛围,使得遵守准则成为员工的内心认同,也让内部举报不被视为“背叛”,而被理解为维护共同价值观的“正直之举”。

对企业来说,反舞弊绝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其次,制度建设是基础,但必须辅以技术的赋能和文化的滋养。与此同时,企业内部健康的“吹哨”文化,与外部监管的“吹哨人”制度,应形成互补、强化的关系。

鼓励内部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和解决的企业,能够更早地化解风险,减少问题外溢对社会和监管机构的冲击。

结语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阳光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侵蚀这一环境的最大毒瘤之一,正是企业内部滋生的腐败。

保护“吹哨人”,激励内部知情者勇敢地揭露不法行为,是刺破腐败黑箱、实现企业自我净化与社会监督结合的关键所在。

第一,保护“吹哨人”是企业反舞弊与源头治理的逻辑前提。有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近半数的企业内部舞弊行为是通过知情人士举报发现,其中超半数来自企业内部员工。缺乏有效的内部举报与保护机制,企业将难以及时识别和清除内部的病变细胞。因此,构建让员工“敢举报、愿举报、举报有效”的机制,是企业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石。

第二,我国在“吹哨人”保护立法层面已取得长足进步,但系统性、可操作性与威慑力仍有待加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的修订迈出了重要步伐。《刑法修正案(十二)》与《民营经济促进法》则从刑事打击与促进源头治理两端,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与政策支持。

然而,对比成熟市场的制度,我们在奖励的激励强度与确定性、保护的可司法化与独立性、以及举报行为与商业秘密保护冲突的明确豁免规则上,仍存在提升空间。符合我国国情的“吹哨人”保护制度需要在更为完善、更具刚性的立法中予以固化。

第三,企业实践证明了“制度、技术、文化”三位一体的内部治理模式的有效性。它们通过清晰的“高压线”、通畅受保密的举报渠道、技术赋能的主动风控以及企业内部的廉洁文化建设,将反舞弊从被动查处转向主动预防。这不仅能降低企业自身的腐败风险,也为员工行使监督权提供了安全的内部环境。

展望未来,推动中国特色的“吹哨人”制度走向成熟,需要多方协同。立法与司法机构需继续完善法律框架,细化保护细则,探索责任豁免机制。监管机构需确保奖励与保护承诺的切实履行,提升执法透明与公信力。广大民营企业则应主动承担起构建健康内部治理生态的主体责任,将保护“吹哨人”内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

唯有如此,正义的哨音才能无所畏惧地响亮,扫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阴霾。保护“吹哨人”,归根结底,就是保护市场的良心,守护经济发展的未来。

(作者系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黑镜反舞弊团队联合创始人)

其他相关 RELEVANT MATERIAL
A股突发!外资大动作!

A股突发!外资大动作!

(原标题:A股突发!外资大动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A股走出独立行情!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今日,日本、韩国股市大幅下挫,但A股早盘并未受到太多影响,走出了强势拉升的独立行情。创业板指涨超2%,沪指、深成指涨超1%,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直线拉升,涨幅超过2%。 虽然盘中沪指一度跳水翻绿,但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并没有出现跳水。值得关注的是,外资持续涌入抄底。开盘20多分钟时间,北向资金就净买入超100亿元。另外,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涨幅扩大至2.5%,突破12200点。 保险、酿酒、工程机械、铁路基建、中特估、券商等权重板块集体走强。而受退市新规影响,近60只ST股跌停。 截至10点30分,沪深两市成交额突破5000亿元,较上一交易日此时放量1600亿元。 外资涌入抄底 今日早盘,A股走势明显比周边市场更强劲,虽然盘中出现一波跳水,但资金抄底动作也非常明显,尤其是外资,在跳水的过程中加大了买入力度。9点50分左右,北向资金净流入的金额就超过了100亿元,其中,沪股通净流入超41亿元,深股通净流入超58亿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沪指涨1.16%,创业板指涨2.24%,深成指涨1.53%。白酒、保险、煤炭、工程机械、铁路基建等权重板块集体走强。目前,A股总市值超3000亿公司仅紫金矿业一股飘绿,五粮液大涨5%,中国移动、贵州茅台均涨超2%。黄金、旅游、酒店餐饮等前期强势的板块则集体调整。 大金融概念也震荡走高,建元信托涨停,首创证券涨停,中信银行、中粮资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跟涨。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是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也是此轮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中的“1”。“国九条”的发布调动了众多投资者的情绪,整个周末,大家都在期待着本周一A股的开盘。 中信证券认为,伴随新“国九条”出台,新一轮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框架逐渐清晰,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指明了中长期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新蓝图。与前两次“国九条”相比,此次意见核心在于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既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践行金融为民、保护投资者权益。具体而言,意见对资本市场“一进一出”、上市公司监管、投资机构建设、中长线资金入市、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中信证券表示,新“国九条”落地,夯实中国资本市场中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从短期还是中长期投资的维度,红利策略的战略配置价值都在增强。新一轮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框架逐渐清晰,改革重心转向投资端,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回报,夯实中国资本市场中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政策短期更有利于大盘风格和红利策略。 交银国际证券也认为,高分红策略预计将进一步持续,权益资产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助吸引固收驱动型资金以及居民资金入市。此次“国九条”多次提及分红政策的相关指引,例如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这无疑将直接推动上市公司分红的增加,进而带动股息率的回升。考虑在利率中枢持续走低的大背景下,当前A股以沪深300为例,其股息率已经罕见地超过同期的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长期类固收的角度来看,指数股息已经具有较强吸引力,提升分红无疑将进一步提升权益资产的吸引力。这也为推动银行理财、信托等固收驱动型资金提升权益市场配置给出了最直接的催化剂,也有助于居民资产配置结构进一步向权益资产倾斜。 “垃圾股”被抛弃 “垃圾股”集体暴跌。截至发稿时,ST红太阳、ST美讯、ST中珠、ST天成等近60只ST股跌停,另有15只ST股跌幅超过5%。 消息面上,证监会4月12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表示:“这次改革调低了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将现有的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2年造假3亿元且超过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目的是有力遏制财务造假。” 证监会信息显示,退市新规在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削减“壳”资源价值、强化退市监管、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在严格强制退市标准方面,退市新规将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导致资产被“掏空”、多年连续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五大险企一季度共揽保费1.07万亿元,寿险业务回暖3月保费“四升一降”

五大险企一季度共揽保费1.07万亿元,寿险业务回暖3月保费“四升一降”

A股五大上市险企皆已披露一季度保费收入情况,据梳理,一季度,五大险企保费收入合计达1.07万亿元,同比增长0.96%,寿险、财险保费收入整体回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各险企代理人渠道持续复苏、储蓄型产品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寿险保费收入同比降幅较1-2月有所收窄,3月保费“四升一降”,合计保费收入达1836亿元,同比增长6%。 财险业务方面,随着乘用车、新能源汽车销量回升,一季度,太保财险、人保财险以及平安财险保费收入均同比正增长,3月保费收入合计为1248亿元,同比增长8.3%。 研究机构与专业人士分析称,寿险产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实际收益率相较于其他理财方式仍具有优势,预计第二季度仍将保持较高增速;随着后续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多款关注度较高的新车上市,或将继续提振汽车消费热情,车险保费收入也有望进一步提升,非车险业务也将在政策推动及消费恢复下维持较好增长水平。 3月寿险保费“四升一降”,同比增长6% 今年第一季度,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新华保险A股五大上市险企合计实现保费收入1.07万亿元,同比增长0.96%,增速较1-2月的“负增长”转正,中国人寿保费规模、同比增速均保持第一。 数据显示,1-3月,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分别为3376亿元、2644.22亿元、2530.31亿元,同比增长3.2%、1.64%、1.32%。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一季度保费分别为1541.77亿元、571.93亿元,同比下滑0.18%、11.7%。 寿险业务方面,在储蓄险需求释放等因素影响下,保费收入明显回暖,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一季度保费收入分别为3376亿元、1733.02亿元、916.86亿元、571.93亿元、545.18亿元,合计保费收入为7143亿元,同比下滑0.8%,增速同样较1-2月收窄。 单从3月来看,五家寿险公司3月合计保费收入为1836亿元,同比增长6%。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保费为849亿元、394.58亿元、284.12亿元、176.02亿元、132.35亿元,同比“四升一降”,增速分别为4.43%、8.23%、4.66%、-4.44%、34.84%。 人保寿险3月保费同比增速领跑,新单业务及续期业务保费均明显增长。据人保寿险披露的细分业务保费情况显示,今年3月,人保寿险长险首年泵交业务保费33.9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0.4%,长险新单保费累计为65.61亿元,较去年3月的54.8亿元增长19.7%。另外期交续期保费63.66亿元,也较去年3月的40.01亿元增长59%。 新华保险3月保费同比下滑,但降幅已经收窄。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经营稳健,3月当月保费收入环比大幅增长,个险渠道业务规模及价值提升,保费收入结构有较好的优化改善。一季度公司业务策略聚焦价值成长、优化业务结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降幅收窄。 华西证券分析称,五家上市险企整体保费持续回暖,预计主要系各险企代理人渠道持续复苏,叠加存款利率持续下调,储蓄型产品需求旺盛、健康险销售回暖。各险企表现有所分化,其中新华保险当月保费同比下降(降幅有所收窄),主要系银保渠道趸交保费收入下降影响。中国人保人身险保费同比增速显著高于同业,其中续期业务为保费贡献了重要力量。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当前,寿险产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实际收益率相较于其他理财方式仍具有优势。尽管有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带来的冲击,但同时存在个人养老金实施范围扩大等机遇,预计第二季度寿险业务仍将保持较高增速。 汽车销量回升,财险业务保费集体回暖 今年一季度,在车险与非车险业务共同发力下,财险业务保费整体增长强劲。 数据显示,1-3月,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739.77亿元、790.76亿元、624.91亿元,集体正增长,同比增速为3.8%、2.8%、8.6%,合计保费达3155.44亿元,同比增长4.44%,增幅较1-2月的2.06%进一步扩大。 从3月单月看,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727.34亿元、285.89亿元、235.14亿元,同比增长7.84%、5.95%、12.73%。 信达证券分析称,险企3月财险保费大幅回暖主要与业务季节性节奏变化和假期因素消除有关,2月部分险种尤其是非车险因季节性节奏变化和春节假期等因素有所放缓,3月相关因素影响逐步消除,保费也恢复较快增长。 人保财险、平安财险披露了细分险种保费,车险业务方面,人保财险1-3月车险保费收入692.4亿元,同比增长1.9%;平安财险1-3月车险保费517.98亿元,同比增长3.54%。3月单月,人...
合计超20亿元 两单险资交易所ABS落地

合计超20亿元 两单险资交易所ABS落地

  保险资管公司在交易所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下称“交易所ABS”)业务陆续落地。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今年以来,泰康资产和国寿资产先后落地交易所ABS业务。其中,由泰康资产作为计划管理人的“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在上交所成功发行, 发行金额约12.64亿元;国寿资产完成首单交易所ABS业务“中国人寿-创工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募集发行,发行金额约8亿元。两单ABS业务合计金额约20.64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资管公司以管理人及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深度参与交易所ABS业务,可以提高险资投融联动的积极性。具体来看,保险资管公司参与交易所ABS业务,实现了对ABS业务资产配置和管理的全产业链参与。这既有利于深度提升行业资产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也有利于丰富ABS业务参与机构形态,优化经营主体供给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023年10月,沪深交易所同意国寿资产、泰康资产、太保资产、人保资产、平安资管首批5家保险资管公司试点开展ABS及REITs业务。   对于交易所ABS业务,首批获批的保险资管公司积极性较高。在资格获批之初,太保资产相关业务人士就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该公司专门设立了结构融资部作为ABS业务的专职部门,并遵循健全、统一、合理、独立、制衡原则构建了清晰合理的ABS业务组织架构、完备的业务制度体系和专业的ABS业务IT系统平台。   资格获批后仅两个月,太保资产向上交所上报的其担任管理人的首单ABS产品获得上交所受理,即太平洋——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为20亿元。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保险资金可以更多投资于这两种结构较清晰、市场潜力大的非标准化金融资产,一方面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提升各类合规资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也促进保险资金资产配置多元化,让风险管理实力强的保险资管公司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险资将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险资还可充分利用ABS市场的投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助力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已取得重大进展

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已取得重大进展

  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远洋集团今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其当前境外流动资金状况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与现有银团贷款之贷款人之协调委员会的讨论已进入后期阶段,且预期将于适当时候就整体债务管理安排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月27日下午,美国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向远洋集团提起清盘呈请。在公告中,远洋集团称,将极力反对呈请,不认为呈请会对公司此阶段的营运或制定整体债务管理安排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尽力与呈请人保持主动、良好的沟通,并在对其他债权人公平的原则下,与呈请人友善协商,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事实上,清盘呈请只是“呈请”,不是清盘,是当前房企在化债过程中面临的常见情况。从结果来看,被法院驳回、庭外和解的情况最为常见,特别是在境外重组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这类清盘呈请多数将被驳回或撤销。   远洋集团还表示,银团协调委员会将支持远洋尽快完成境外债务重组和对清盘呈请进行抗辩。按照市场普遍惯例,方案达成后公司多将开放重组支持协议(“RSA”)的签约窗口,为整体方案的通过提供了重要保障。   目前,远洋已完成180亿元境内信用债的展期,对其而言,境内外偿债压力的减轻,既能缓解短期内偿债压力、提高财务稳定性,又能保障中长期的可持续经营,更好的维护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价值。 (责任编辑:朱赫)...
南方洪涝灾害保险已赔付预赔付超11亿 业内:做好风险减量 利用科技手段前瞻预警监测风险

南方洪涝灾害保险已赔付预赔付超11亿 业内:做好风险减量 利用科技手段前瞻预警监测风险

财联社7月11日讯(记者 王宏)近日南方多省份防汛进入关键阶段。短短几日内,保险业接到的报案数量、估损(报损)金额、赔付金额迅速增加。最新消息显示,截至7月11日12时,湖南等8地保险机构累计接到报案9.5万件,估损(报损)金额32.1亿元,已赔付和预赔付超11亿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当前社会风险总量持续增加,风险结构日趋复杂,这就要求保险业特别是财险业提供更针对性的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险企也在探索利用科技手段来实现前瞻风险预警和实时风险监测。业内人士还指出,正确落实好风险减量,做到“防重于赔”,将灾前预警、灾中救治处置和灾后救济补偿有机结合起来,对保险业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险报损32.1亿,已赔付预赔付超11亿 近日正值主汛期,南方多省份防汛进入关键阶段。保险业快速启动保险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灾害理赔服务工作。 具体来看,保险业一方面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行业力量开展灾区无差别救援,为防汛救灾撑起保险“防护伞”。同时保险业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和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理赔进度,落实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的要求,为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贡献保险力量。 在6天时间内,多地保险赔付、预赔付金额已接近翻倍。据国家金融管理总局最新消息,截至7月11日12时,湖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广西、贵州等地保险机构累计接到报案9.5万件,估损(报损)金额32.1亿元,已赔付和预赔付金额超11亿元。各相关保险机构已向受灾现场累计投入人力超4.6万人次,派出查勘救援车辆超3万辆次。 而国家金融管理总局7月5日15时消息显示,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8个地区保险机构累计接报案8.13万件,涉及车险、农险、企财险、意外险、农房保险等险种,估损(报损)金额24.59亿元,已赔付和预赔付金额6.76亿元。各相关保险机构已向受灾现场累计投入人力3.09万人次,派出查勘救援车辆超1.96万辆次。 北京联合大学教师杨泽云表示,面对洪水带来的灾害,要落实风险减量的理念。比如,洪水灾害前的天气预报、各种风险防范技术的运用、以及风险教育等措施,甚至包括保险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前防范洪水灾害等;洪水灾害中的及时救援;以及洪水灾害后的及时快速的理赔,使得受灾居民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降低灾害带来的总体损失等。 提升风险减量管理服务,落实防重于赔理念 当前社会风险总量持续增加,风险结构日趋复杂,这要求保险业特别是财险业从传统风险等量管理模式转变为主动介入社会风险全流程管理,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因此监管机构曾印发《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倡导行业实施风险减量行动,实现从“补损失”到“治风险”的跨越。 财联社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险业正研究利用科技手段解决灾害“看不清、看不全、管理难”的问题。其中,中国人寿财险搭建了“安心防”智慧防灾防损云平台,可量化风险数据、地理空间和客户风勘结果等,上线以来累计推送综合灾害预警信息超过4000万次。人保财险建立了物联监控预警平台,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包括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分析和风险处置等全流程物联监控预警服务。 关于保险业如何建立全维度风险减量管理机制,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曾发文探讨过。山东监管局表示,一是健全内外机制,搭建“对内健全组织、对外凝聚合力”的顶层服务框架;二是强化智力支持,打造“注重教育培训、加强预防服务”的前端防控平台;三是深化科技赋能,构建“前瞻风险预警、实时风险监测”的中端降险矩阵;四是建立“应急抢险救灾、保险分担风险”的末端减损体系。 “要正确落实好风险减量,做到‘防重于赔’。面对地震、暴雨、洪水这些自然灾害,怎样做好灾前预防、处置、尽可能减少物质损失,特别是避免人员伤亡,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国寿财险副总裁周海涛表示。 周海涛还指出,灾中的及时处置和救治,也需要保险业贡献保险价值力量。灾后的及时救济和补偿可以帮助社会大众、居民和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如何将防处救治有机结合起来,对保险价值的延伸是一个新的挑战和考验。 翻译 搜索 复制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盘前有料|上半年GDP同比增长5%;新成员“000888”来了……重要消息还有这些

盘前有料|上半年GDP同比增长5%;新成员“000888”来了……重要消息还有这些

(原标题:盘前有料|上半年GDP同比增长5%;新成员“000888”来了……重要消息还有这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重要的消息有哪些 上半年GDP同比增长5% 经济运行“势仍向好”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61.68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二季度GDP同比增长4.7%,环比增长0.7%,环比增速连续八个季度正增长。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赵同录表示,经季节调整后,二季度GDP环比增长0.7%。GDP环比增速连续八个季度正增长,经济保持了平稳向好态势。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谈到,放在全球坐标中观察,结合二季度国内外形势,预计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速仍将保持领先,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稳定力量。 观察经济运行状况,除了看经济增长,通常还看就业、物价和国际收支等宏观指标。上半年,城镇调查失业率稳中有降,平均值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尤其是二季度以来,失业率稳定在5.0%;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1%,物价温和回升;国际收支也基本平衡,近年来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还指出,上半年,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稳中有进,产业向“新”向“绿”转型态势更加明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催生新的消费场景不断涌现。 首批煤电低碳化项目明年要实现全部开工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的两阶段目标。到2025年,要实现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到2027年,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资金和政策方面,《方案》提出,要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 新成员“000888”来了!29日起正式发布 为便利投资者观察上海证券市场整体收益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29日起正式发布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实时行情,同时将指数代码和简称分别调整为“000888”和“上证收益”。 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是上证综合指数的衍生指数,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符合条件的股票与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并将样本分红计入指数收益,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计入分红收益后的整体表现。 该指数以2020年7月21日为基日,以3320.89点为基点。该指数的样本空间由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ST、*ST 证券除外。 这些公告不能错过  飞荣达: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1243.65%―1492.48% 飞荣达(300602)7月15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400万元―6400万元,同比增长1243.65%―1492.48%,上年同期,公司盈利401.89万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消费类电子业务订单量增加,毛利率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客户导入、部分新项目打样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领域毛利率有所下降;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业务订单量下滑,营收情况未达预期;公司在通信领域市场份额增加,产能得到释放,毛利率有较大提升,盈利能力同比上涨。 会畅通讯: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905.15%―1219.26% 会畅通讯(300578)7月15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净利润1600万元―2100万元,同比增长905.15%―1219.26%。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额预计约1670万元,主要为转让子公司收益和政府补助。 长川科技: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876.62%―1023.12% 长川科技(300604)7月15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净利润2亿元―2.3亿元,同比增长876.62%―1023.12%。报告期内,集成电路行业总体温和复苏,细分领域客户需求提升显著,公司应用于集成电路测试领域的产品覆盖度不断拓宽,市场占有率稳步攀升,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宇瞳光学: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200.74%―237.87% 宇瞳光学(300790)7月15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8100万元―9100万元,同比增长200.74%―237.87%。公司延续一季度的良好开局,传统安防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