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截至11月20日股东共97,1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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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

证券之星消息,华润三九(000999)11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华润三九:截至11月20日股东共97,1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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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请问公司截至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华润三九董秘:您好,截至11月20日,公司股东共97,1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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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国务院国资委表态“进一步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后,市值管理成为各方关注的热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A股5家上市险企中,就有两家中央企业、两家国有企业。业内认为,他们将面临市值管理考核。在五大上市险企近期举办的业绩发布会上,“市值管理”也成为管理层热议的高频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尽管近期保险板块有所反弹,但与上市险企整体价值相比,5家上市险企估值被严重低估。多位上市险企高管公开表示,对于保险股估值修复有信心,面对考核压力,将采取优化分红政策等措施加强市值管理。 保险股价值被严重低估 受新“国九条”利好影响,上周保险板块震荡回升。 不过在分析人士看来,利好虽然提振了保险股信心,但距离推动保险股估值完全修复“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当前A股上市险企均处于被低估状态。 据记者了解,与一般企业通过市盈率(PE)或市净率(PB)估值不同,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估值需采用专门的PEV估值(当前市值/内含价值),以更好反映长期保险业务的未来价值。根据上市险企2023年年报所披露的内含价值数据来看,多家上市险企PEV均远低于1,说明这些公司均被严重低估。 以上市险企年报披露的2023年末内含价值计算,截至4月18日收盘,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平安的PEV分别为0.64、0.44、0.38、0.52,均小于1。 对于这种现状,保险公司也颇感无奈。上市险企管理层多次公开表示,其股价没有反映公司价值,而且股价比内含价值低了很多,但相信假以时日,股价最终会反映公司价值。 多措并举应对考核压力 今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把市值管理成效纳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引导中央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及时通过应用市场化增持、回购等手段传递信心、稳定预期,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国资委考核落地在即,上市险企面临较大市值管理压力。 对此,上市险企已经采取行动。中国人保副董事长、总裁赵鹏表示,中国人保在行业中率先将市值考核纳入到相关部门的KPI中,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得到了资本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认可和肯定,人保集团A股和H股股价涨幅连续3年跑赢同业平均。 赵鹏介绍,将采取三方面举措做好市值管理,具体包括:努力实现可持续、有韧性的经营业绩,防止业绩大起大落;讲好投资故事,传递投资价值;不断丰富市值管理的手段和工具,同时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可预期的投资回报。 实际上,上市险企一直通过良好的分红方案来回报投资者。根据2023年分红方案,中国平安全年拟合计分红约440亿元,现金分红比例约51.4%;中国人寿拟派发现金股利总计约121.54亿元,现金分红比例约58%;中国太保拟分配约98.13亿元,现金分红比例约36%;中国人保拟派发现金红利约68.99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0.3%;新华保险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6.52亿元,现金分红比例约30.4%。 某上市保险公司董事长对记者表示,主要从三方面考虑加强市值管理,具体包括:持续做优做强基本面,提升价值创造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探索优化派息政策,以更加科学、稳健的利润分配方案,提高股东回报;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工作,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认可公司的投资价值。 保险股估值修复动力充足 市场各方认为,虽然保险股目前估值处于低位,不过,无论从新“国九条”影响还是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来看,保险股今年都有一定的向上修复动力。 短期来看,上市险企一季度经营表现预期良好。国金证券研报认为,预计上市险企一季度新业务价值快速增长,利润相对平稳,有望带来估值阶段性反弹。 中长期来看,多位券商分析师认为,2024年各保险公司将大力推动优秀代理人增员,代理人渠道结构改善将带来整体产能提升、价值率提升,将推动今年新业务价值保持增长,预计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速将保持平稳,这将进一步推动上市险企内含价值增长,助力估值修复。 长期来看,上市险企竞争力将持续增强。一位券商非银首席分析师表示,随着人们养老、储蓄需求释放,在银行理财等竞品竞争力走弱的情况下,保险产品吸引力持续增强,具有品牌效应的头部险企将最大受益;同时,定价利率调降等一系列促进负债成本下降政策的落地,将推动险企利润率修复,此前被中小险企裹挟降价的头部险企又将最大受益。综合来看,以上市险企为主的头部险企未来竞争力将持续增强。 【作者:韩宋辉】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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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五大上市险企皆已披露一季度保费收入情况,据梳理,一季度,五大险企保费收入合计达1.07万亿元,同比增长0.96%,寿险、财险保费收入整体回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各险企代理人渠道持续复苏、储蓄型产品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寿险保费收入同比降幅较1-2月有所收窄,3月保费“四升一降”,合计保费收入达1836亿元,同比增长6%。 财险业务方面,随着乘用车、新能源汽车销量回升,一季度,太保财险、人保财险以及平安财险保费收入均同比正增长,3月保费收入合计为1248亿元,同比增长8.3%。 研究机构与专业人士分析称,寿险产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实际收益率相较于其他理财方式仍具有优势,预计第二季度仍将保持较高增速;随着后续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多款关注度较高的新车上市,或将继续提振汽车消费热情,车险保费收入也有望进一步提升,非车险业务也将在政策推动及消费恢复下维持较好增长水平。 3月寿险保费“四升一降”,同比增长6% 今年第一季度,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新华保险A股五大上市险企合计实现保费收入1.07万亿元,同比增长0.96%,增速较1-2月的“负增长”转正,中国人寿保费规模、同比增速均保持第一。 数据显示,1-3月,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保费收入分别为3376亿元、2644.22亿元、2530.31亿元,同比增长3.2%、1.64%、1.32%。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一季度保费分别为1541.77亿元、571.93亿元,同比下滑0.18%、11.7%。 寿险业务方面,在储蓄险需求释放等因素影响下,保费收入明显回暖,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一季度保费收入分别为3376亿元、1733.02亿元、916.86亿元、571.93亿元、545.18亿元,合计保费收入为7143亿元,同比下滑0.8%,增速同样较1-2月收窄。 单从3月来看,五家寿险公司3月合计保费收入为1836亿元,同比增长6%。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保费为849亿元、394.58亿元、284.12亿元、176.02亿元、132.35亿元,同比“四升一降”,增速分别为4.43%、8.23%、4.66%、-4.44%、34.84%。 人保寿险3月保费同比增速领跑,新单业务及续期业务保费均明显增长。据人保寿险披露的细分业务保费情况显示,今年3月,人保寿险长险首年泵交业务保费33.9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0.4%,长险新单保费累计为65.61亿元,较去年3月的54.8亿元增长19.7%。另外期交续期保费63.66亿元,也较去年3月的40.01亿元增长59%。 新华保险3月保费同比下滑,但降幅已经收窄。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经营稳健,3月当月保费收入环比大幅增长,个险渠道业务规模及价值提升,保费收入结构有较好的优化改善。一季度公司业务策略聚焦价值成长、优化业务结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降幅收窄。 华西证券分析称,五家上市险企整体保费持续回暖,预计主要系各险企代理人渠道持续复苏,叠加存款利率持续下调,储蓄型产品需求旺盛、健康险销售回暖。各险企表现有所分化,其中新华保险当月保费同比下降(降幅有所收窄),主要系银保渠道趸交保费收入下降影响。中国人保人身险保费同比增速显著高于同业,其中续期业务为保费贡献了重要力量。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当前,寿险产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实际收益率相较于其他理财方式仍具有优势。尽管有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带来的冲击,但同时存在个人养老金实施范围扩大等机遇,预计第二季度寿险业务仍将保持较高增速。 汽车销量回升,财险业务保费集体回暖 今年一季度,在车险与非车险业务共同发力下,财险业务保费整体增长强劲。 数据显示,1-3月,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739.77亿元、790.76亿元、624.91亿元,集体正增长,同比增速为3.8%、2.8%、8.6%,合计保费达3155.44亿元,同比增长4.44%,增幅较1-2月的2.06%进一步扩大。 从3月单月看,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727.34亿元、285.89亿元、235.14亿元,同比增长7.84%、5.95%、12.73%。 信达证券分析称,险企3月财险保费大幅回暖主要与业务季节性节奏变化和假期因素消除有关,2月部分险种尤其是非车险因季节性节奏变化和春节假期等因素有所放缓,3月相关因素影响逐步消除,保费也恢复较快增长。 人保财险、平安财险披露了细分险种保费,车险业务方面,人保财险1-3月车险保费收入692.4亿元,同比增长1.9%;平安财险1-3月车险保费517.98亿元,同比增长3.54%。3月单月,人...
坚守市场定位 北交所上市审核“变”与“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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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九条”要求,提高沪深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但对开市运行不到三年的北交所,新“国九条”对其上市标准未做具体要求。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接近监管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北交所未对上市财务标准进行调整,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现行财务指标符合北交所市场定位;二是进一步通过从严监管提高拟上市公司质量,包括加强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这是对“315新政”“两强两严”和优化资本市场功能要求的有效落实。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维持上市标准   新“国九条”提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坚持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错位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研究提高上市财务指标,优化板块定位规则,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其中,特别强调北交所“要持续提升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功能”。   “立足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北交所针对中小企业和创新特点设置多元上市标准,与沪深市场各板块形成差异化的定位,更好满足不同成长阶段、不同业态的企业融资发展需求,在拓宽资本市场服务覆盖面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多元的投资标的。”上述人士表示。   目前,北交所共有四套“市值+财务”上市标准,上市门槛与“两创板”有较大差距。比如,北交所标准一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相比之下,修订后的创业板标准一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科创板标准一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北交所上市标准一更受企业青睐。在已上市的248家北交所公司中,237家公司选择标准一,占比95.56%;选择标准二、三、四的公司数量分别有6家、1家及4家。   浙商证券分析师黄宇宸表示,上市门槛的调整有助于促进不同板块的差别化定位和协同发展,有利于北交所吸引更多优质公司。   在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看来,新“国九条”为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对于发展阶段偏早、规模较小,净利润在四五千万元左右,且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而言,北交所可以切实助力这些企业发展。”刘平安说。   北交所的市场特色会愈加鲜明。“北交所在近日修订的规则中加强了‘符合定位’的规定,预计今年出台定位方面的细则会是重中之重。北交所或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定位,特色将更鲜明。”申万宏源专精特新首席分析师刘靖告诉记者。   北交所“专精特新”成色足。运行两年多来,北交所有力支持了一大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中小企业加速发展。目前,北交所有一半上市公司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新“国九条”或对北交所转板机制带来一定影响。刘靖认为,“随着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提升,预计北交所转板标准将相应提升。”   上市审核趋严   围绕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新“国九条”从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三个方面细化了要求。北交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则做了修订,上市标准暂未变化,但审核风向和尺度趋严。   首先,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发行人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要求保荐机构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防范财务造假。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组织、指使、配合发行人从事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妨碍检查等行为的,可以采取3年内不接受申报文件的措施。   其次,加强现场督导力度。此次审核规则修订强调现场督导作为主要审核手段之一,无论在申报受理、审核还是会后事项处理任一阶段,只要存在重大疑问且无法解释的,北交所均可以对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启动现场督导。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妨碍现场督导等措施的,可以终止审核、采取纪律处分等措施。   第三,从严监管“一查即撤”“一督即撤”。对于收到现场检查、现场督导通知后申请撤回或者因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否决,从而被各交易所终止审核的项目,发行人需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报。此举将有效防止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钻空子”,撤否之后立马转道申报。   “北交所几乎同步了沪深交易所的所有严监管措施,包括收紧上市审核标准以及减持...
司法拍卖坚持不打折!北部湾保险1.46亿股股权第三次被摆上“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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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经历两次流拍之后,北部湾保险部分股权第三次被摆上“货架”。 来自阿里拍卖平台的信息显示,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天成”)所持有的北部湾保险1.46亿股股权正处于拍卖进行中,评估价与起拍价均约2.03亿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拍卖被打上“变卖”字眼,且变卖周期为60天。按照竞价规则,一旦有人出价,即进入24小时倒计时。但在中小险企股权普遍遇冷的大背景下,该笔股权三次被挂上拍卖平台,起拍价坚持不打折。截至记者发稿,该笔股权拍卖有596次围观,7人设置提醒,0人报名。 9.73%股权遭司法拍卖 长江天成是北部湾保险第五大股东,持有1.5亿股股权,占比10%。以北部湾保险总股本计算,此次被拍卖的1.46亿股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73%。目前,长江天成所持北部湾保险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由于长江天成成为被执行人,北部湾保险股权因此被司法拍卖。 成立于2002年的长江天成,其业务主要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政府基础设施投建等领域,2018年,该公司向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双方于2018年8月签订合同,约定以长江天成持有的北部湾保险10%股权的2.7%(405万股)提供质押担保。 后因经营融资需要,长江天成又分别于2018年9月、2019年6月与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担保,累计将其持有北部湾保险的10%股权(15000万股)中的97.3%(14595万股)进行质押反担保,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今年3月末,长江天成作为被执行人,所持北部湾财险1.46亿股首次被摆上拍卖台。彼时,该笔股权定价约2.03亿元,后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两个月后,该笔股权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同样的起拍价进行二度拍卖,最终仍然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北部湾保险三次拍卖价格都与评估价相同。而从以往中小保险公司在司法拍卖平台或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信息来看,一般情况下,起拍价均在评估价基础上打折,二次拍卖还会在首次拍卖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打折。 例如,此前华安财险1.95亿股股权二拍起拍价为5.91亿元,价格较一拍的7.39亿元打了8折;安诚财险约1.71亿股股权起拍价每股约为1.12元,而评估总价值每股股份为1.6元;复星联合健康19.5%股权的市场评估价值为约2亿元,而起拍价则为1.4亿元;中民投资本持有的2.69亿股长城人寿股份被公开拍卖,评估价为3.23亿元,起拍价为2.27亿元。 “尽管前两次拍卖流拍,但北部湾保险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依然维持不变,没有按照常规做法打折,这可能超出了市场对该股权的心理价位,降低了吸引力。”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且这部分股权处于质押状态,潜在买家可能会顾虑到股权背后的债务问题和可能涉及的法律复杂性,也会影响其投资决策。 在李文中看来,连续流拍的历史记录以及市场对中小险企股权的普遍冷淡态度,北部湾保险此次拍卖的成功率并不高。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雷博亦认为,该笔股权想要成功找到接盘方并不容易,一方面所拍卖股权本身占比较小,构不成战略投资者,难以获得话语权。另一方面,虽然北部湾保险去年实现了盈利,但此前连续两年出现较大亏损,企业经营是否彻底好转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这也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超3成股权被股东质押 除长江天成所持1.5亿股被质押外,北部湾保险第二大股东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亿股,占比20%,以及第六大股东广西平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9000万股,占比6%,均处于质押状态。三家股东合计质押股权5.4亿股,占全部15亿股股份的36%。 “股权质押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而言,民营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更普遍,因为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相对较窄,而保险公司股权是质量相对较高的质押标的,质押率比较高,更容易获得高额低息的融资,险资股权质押融资是很多拥有险资股权民营企业的选择。”陈雷博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但若个别股东有过于激进的质押融资行为,会影响保险公司股权稳定性。 除此之外,李文中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高比例股权质押也容易被解读为股东对公司的未来缺乏信心或者股东出现资金紧张局面。这一方面影响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客户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公司追加资本的难度,制约公司发展。 在李文中看来,北部湾保险需要加强同相关股东之间的沟通,尽可能减少股权质押的情形,制定股权质押被执行的预案,避免对公司经营造成冲击。 北部湾保险在今年一季报中也指出,因大股东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权比例超过50%,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限制其相关表决权,督促股东遵守承诺尽快解押或压降质押比例。股东长江天成因民事诉讼纠纷,被有关法院重复冻结,公司密切监测股权变动情...
通道业务再出新花样 监管敦促财险公司自查短期健康险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伪创新迎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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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7月24日讯(记者 夏淑媛)“频繁惹事”的短期健康险业务,又一次迎来全面自查整改。据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向各金融监管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发布《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悉,监管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合作过程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为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经营行为,监管要求各财险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保险原理、失去保险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险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处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药转保再现新变种,被异化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暗藏猫腻 从2021年的“首月0元”、2022年的“药转保”、2023年的“魔方业务”,再到如今的药转保新变种“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在互联网时代,一直走在创新的前沿,但也一直争议不断。 随着《通知》的下发,又一次揭开行业一款“假保险”的真面目。 据悉,近期监管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的合作过程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 此外,一些财险公司通过调整等待期设置、人为调整理赔发生等方式,营造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保费收入与药品开支不同、部分被保险人不出险等表面看起来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违规行为更加隐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监管要求自查的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其实是业界所谓“药转保”的新变种,其本质是财险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合谋,将特定药品消费者的药费转化成为保费,表面看药店客源会更加稳定,消费者能够获得一定购药补贴,第三方平台收获技术服务费并做大业务规模,但保险机构除了亏损,以及虚假繁荣的保费规模,一无所获。 财险公司规模情结“赔本赚吆喝”,监管敦促自查短期健康险 为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财险司决定开展财险领域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 据悉,这也是继2021年、2022年、2023年之后,监管就短期健康险中“药转保”伪创新模式的又一次排查。 从自查范围来看,监管要求各财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健康险业务,重点是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合作开展的相关业务。 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具体来看,各财险公司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分管健康险业务的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定自查方案、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角。 同时,各财险公司要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公司应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保险原理、失去保险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险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查工作不到位、隐瞒问题不报的财险公司,后续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在时间安排上,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金融监管局在汇总有关自查情况后,应于2024年9月6日前通过内网报送财险司。 业内人士表示,此番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或意味着一些保险机构短期健康险保费暴涨的神话将难以为继。据悉,一些第三方平台此类业务占比高达90%以上。未来,这些第三方平台如何转换赛道,重新赢得资本方青睐值得关注。 翻译 搜索 复制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监管部门要求财险机构自查短期健康险业务 重点自查三方面内容

监管部门要求财险机构自查短期健康险业务 重点自查三方面内容

7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向各金融监管局和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访专家表示,《通知》在自查内容、内控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加强,有助于规范短期健康险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形象。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自查三类内容 《通知》指出,近期,监管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的合作过程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此外,一些财险公司通过调整等待期设置、人为调整理赔发生等方式,营造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保费收入与药品开支不同、部分被保险人不出险等表面看起来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违规行为更加隐蔽。为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财产保险监管司决定开展财险领域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 《通知》要求,自查范围包括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健康险业务,重点是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合作开展的相关业务。 各财险公司自查的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第二,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第三,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自查自纠工作。 有助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近年来,伴随着短期健康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额虚高、销售不规范等行业乱象也随之产生。 保险公司与有关机构合作,对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进行承保,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实质上扮演了“支付通道”的角色。在整个业务运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并不涉及风险管理,只是进行了“走账”,业内将这种药费转保费的模式称为“药转保”。 这类业务看似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没有影响,但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一方面异化了保险业务,脱离了保险产品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中成为了合作平台的“傀儡”,无法控制风险。此外,还因税率差异,对于税收也有所影响。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述保险乱象存在三类问题。 第一,无论是意外险、医疗险还是重疾险,保险合同本质是基于射幸原理而产生的合同,即合同事件基于一定概率发生,而不是百分之百发生。此次监管提到的“保险+医药”合作过程,保险公司出于各种目的,通过形式上的规避,将确定会发生的合同伪装成一个保险产品,违背了保险的基本原理。 第二,保险公司在此业务过程中,与医药公司或健康管理公司有很大关联,在出现纠纷或意外情况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可能会遭受损失。 第三,保险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医药行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一般为13%,这类业务也会对税收产生影响。 事实上,这是监管部门第三次规范短期健康险的“药转保”类业务模式。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发文,例如《关于部分财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对短期健康险产品的问题进行常态化纠偏。去年11月底,监管部门要求部分保险机构报送特药类健康险产品清单中,与此前涉及到“药转保”业务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合作的健康险产品被重点提及。 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在自查内容、内控和责任追究以及监管部门的指导督促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加强,这将有助于规范短期健康险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形象,并加强监管协同。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苏向杲 见习记者 杨笑寒】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