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要求,提高沪深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但对开市运行不到三年的北交所,新“国九条”对其上市标准未做具体要求。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接近监管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北交所未对上市财务标准进行调整,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现行财务指标符合北交所市场定位;二是进一步通过从严监管提高拟上市公司质量,包括加强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这是对“315新政”“两强两严”和优化资本市场功能要求的有效落实。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维持上市标准
新“国九条”提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坚持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错位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研究提高上市财务指标,优化板块定位规则,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其中,特别强调北交所“要持续提升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功能”。
“立足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北交所针对中小企业和创新特点设置多元上市标准,与沪深市场各板块形成差异化的定位,更好满足不同成长阶段、不同业态的企业融资发展需求,在拓宽资本市场服务覆盖面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多元的投资标的。”上述人士表示。
目前,北交所共有四套“市值+财务”上市标准,上市门槛与“两创板”有较大差距。比如,北交所标准一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相比之下,修订后的创业板标准一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科创板标准一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北交所上市标准一更受企业青睐。在已上市的248家北交所公司中,237家公司选择标准一,占比95.56%;选择标准二、三、四的公司数量分别有6家、1家及4家。
浙商证券分析师黄宇宸表示,上市门槛的调整有助于促进不同板块的差别化定位和协同发展,有利于北交所吸引更多优质公司。
在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看来,新“国九条”为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对于发展阶段偏早、规模较小,净利润在四五千万元左右,且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而言,北交所可以切实助力这些企业发展。”刘平安说。
北交所的市场特色会愈加鲜明。“北交所在近日修订的规则中加强了‘符合定位’的规定,预计今年出台定位方面的细则会是重中之重。北交所或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定位,特色将更鲜明。”申万宏源专精特新首席分析师刘靖告诉记者。
北交所“专精特新”成色足。运行两年多来,北交所有力支持了一大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中小企业加速发展。目前,北交所有一半上市公司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新“国九条”或对北交所转板机制带来一定影响。刘靖认为,“随着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提升,预计北交所转板标准将相应提升。”
上市审核趋严
围绕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新“国九条”从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三个方面细化了要求。北交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则做了修订,上市标准暂未变化,但审核风向和尺度趋严。
首先,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发行人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要求保荐机构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防范财务造假。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组织、指使、配合发行人从事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妨碍检查等行为的,可以采取3年内不接受申报文件的措施。
其次,加强现场督导力度。此次审核规则修订强调现场督导作为主要审核手段之一,无论在申报受理、审核还是会后事项处理任一阶段,只要存在重大疑问且无法解释的,北交所均可以对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启动现场督导。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妨碍现场督导等措施的,可以终止审核、采取纪律处分等措施。
第三,从严监管“一查即撤”“一督即撤”。对于收到现场检查、现场督导通知后申请撤回或者因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否决,从而被各交易所终止审核的项目,发行人需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报。此举将有效防止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钻空子”,撤否之后立马转道申报。
“北交所几乎同步了沪深交易所的所有严监管措施,包括收紧上市审核标准以及减持...